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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业高利税背后的代价
2007-05-29 08:55 来源: 信息时报
广州启动公共场合控烟计划

  近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京启动“迈向无烟中国”控烟项目,首批试点的广州、江门两市将试点全市公共场所禁烟,减少二手烟民的数量,这些公共场所包括娱乐场所、学校、商场等。

  同时,广州市政府举行了《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座谈会,征询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该条例规定了影剧院、书店、公共交通等候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并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禁止播放、刊登烟草制品广告。

  据透露,广州控烟可能把处罚额度最高定在100元。这意味着,在禁烟后,烟民如果在公共场所吸烟,将面临最高100元的处罚。

  烟草企业变相营销频频触礁

  随着《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等相继实施,从法律意义上,烟草行业将逐步终结其“广告、促销和赞助”时代。

  然而,事实却是烟草广告与法规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凭着变通,心照不宣的烟草广告随处可见。

  据北京市工商广告检测中心监测,在违法率前十名的商品中,烟草广告连续两年高居榜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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