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不分家
以上案例还都是“合资”爱情中的轻量级,所造成的杀伤力还不算特别大。但凯丰和张曼的情况就不同了。
他俩是大学同学,婚后创办了自己的公司。就在生意越做越顺的时候,两个人的感情出现了问题。当选择离婚时,他们才发现,共同办起的这间公司比孩子问题更加棘手。
公司注册时使用的是凯丰的名字。如果两个人分开,就意味着张曼也要离开公司。就算是把公司的资产平均分配一下,但这间公司在法律上还是属于凯丰的。张曼不想就此拱手相让,也没勇气重新创业,当然也不指望变了心的男人会主动谦让地还给自己半家公司,所以,她只能选择一种名存实亡的婚姻。
建议:这种案例中出现的女性往往有着很高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她们一心和男友一起创业,却发现在感情出现危机时,事业的大楼也即将一同坍塌。
这时再怎么顿足捶胸地后悔也没有用,一切措施就是为了“亡羊补牢”,把损失减少到最小。先和对方谈判,争取最大的利益,起码要获得公司一部分的资产,以补偿自己多年来付出的心血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