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虽说有 违规仍依旧
采访中,记者关注到这样一则消息。连云港当地媒体刊登的一则新闻称,“由市房产管理局主办的2007连云港市春季房展会于2007年5月19日至20日,在新浦区苍梧绿园举办。两天展会,意向和实际成交房屋1000套,金额突破2亿元。本次展会共有近3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十几家家装及建材企业参展”。
这则消息之所以引起注意,在于记者走访一些楼盘时听到的一些话语。在香江花园,记者以购房者的名义询问售楼人员:“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我买了房子后,房管局要是查起来,有些事情说不清楚,倒霉的还是我们购房的人。”
售楼人员对记者笑了笑说:“房管局才不会管我们呢,这次房交会我们出了70万,况且我们的企业信誉很好,资金也雄厚。”
而据了解,在连云港市房管局主办的“2007连云港市春季房展会”上,如香江花园一样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的确公开出现在展示楼盘的行列内。
当然,加强对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管理,连云港市房管部门从未松懈过。据当地媒体报道,2006年9月,连云港市房管部门就该市上半年房地产交易的投诉情况进行的通报显示,该市商品房交易环节出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违规预(销)售商品房和房屋交付时间、房屋质量等方面引起的合同纠纷。此间,房管局局长李东阳表示,将用一年的时间,对连云港市的房地产交易秩序进行全面整顿,特别是加强对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管理。
28日上午,记者就《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放情况采访连云港市房产管理局时,该局办公室主任刘重一告诉记者,2007年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信息都可以在互联网上查询,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不允许以售房的名义收取购房者的任何费用。刘重一称,房管局对此项工作管理很严格,一旦发现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有对外销售的现象,将在查实后予以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