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各级教育监察部门加大防范和严惩高校“体制外”招生,打击招生诈骗活动的工作力度;
严禁高校违规在国家招生体制之外录取学生;
严禁高校委托任何个人和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
严禁高校直接或变相收取与录取挂钩的费用;加强对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招生和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
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招生案件。
对与招生录取挂钩乱收费的高等学校,其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严肃处理参与非法招生中介活动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