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现在所称的“网语”,实际上是指不符合语言规范而在网络论坛使用的一些错别字和生造词。我估计,这种现象出现,最初可能至少有两个原因,一是有些网友文化程度低,本来就写不出正确的文字;二是由于网络聊天需要较快的打字速度,在拼音输入法中选一个同音字充数。
从法律角度看,这些“网语”目前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对语言文字的使用制定了规范。所以,即使阅卷老师懂“网语”,也可以打零分。
语言文字从民间吸收养分,本来是一条正确途径,但是,这需要一个让多数人认同的过程。
青少年学生接受新生事物快是优点,平时在作文练习中适当使用一些“网语”,可以增加文章的活力和新鲜成份,还可以给老师提供一些新的社会信息。但是,在高考和中考这样的正规考试中,考生最好遵守法律规定,遵守语言规范,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