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防组成立后应该由谁管理?
内部机构多次调整存在漏洞
已曝光的《关于全国牙防组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显示,2003年国家认证认可条例颁布后,牙防组并没有按要求办理认证许可就收取认证费。从2002年到2005年,牙防组违规认证收入共计218.5万元。报告还指出,从1997年到2006年牙防组累计收入2769.76万元。
为此,记者多次联系卫生部有关负责人,希望了解卫生部对牙防组监管方面的情况,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卫生部有关人士只表示,此报告系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审计处所作,目前对全国牙防组的经济问题仍在进一步调查、核实,将依法处理。
据卫生部工作人员透露,牙防组成立时,其业务主管部门是防疫司。上世纪90年代后期,防疫司后被调整为法律监督司和疾病控制司。多年来由于内部机构调整、人员变动,再加上牙防组又不是内设机构,卫生部对其运行的监管难免存在漏洞。
认监委
■牙防组不是法人单位,为何能认证?
牙防组是历史问题特别复杂
“牙防组是个历史问题,特别复杂。”国家认监委有关人士不断向记者强调“历史”二字。
据介绍,中国认证行业以前确实有些混乱。当时的认证认可主要是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自行推动,形式和做法不尽一致,政出多门、制度不统一,一度呈现“九龙治水”的局面。
记者了解到,2001年8月国家认监委成立后,国务院制定并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明确规定了国家实行统一的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制度。显然,国家认监委负有强化对全国认证认可工作的监督,认真整顿和规范认证市场的职责。
对于牙防组的“认证”,认监委态度明确:“必须是经过批准的法人单位,还要有相关的认证标准,才能进行认证。牙防组不是法人单位,也没有相关的口腔保健用品认证标准,它不具备这些要素,是违规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