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防组”大事记
1988年12月16日:卫生部批准成立全国牙防组。2002年起,全国牙防组为多家牙膏厂家进行认证。
2005年6月:媒体曝出牙膏认证市场混乱,指出牙防组缺乏必备人员和办公条件,标准不公开,不透明。
2005年9月:清华大学法学博士李刚对全国牙防组提起诉讼,认为其并不具有认证口腔保健品的资格。
2005年11月8日:法院做出裁决,以“牙防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由,驳回相关内容,余案移交朝阳法院。
2006年2月:律师陈江提起诉讼:全国牙防组对乐天木糖醇口香糖作出的认证涉嫌欺诈消费者、误导宣传。
2006年8月22日:法院向认监委和卫生部各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对牙防组展开调查并作出相应处罚。
2006年11月14日:认监委回应司法建议,并与卫生部共同叫停“全国牙防组”开展口腔保健品认证活动。
2007年4月:卫生部通报撤销牙防组,并称正在调查牙防组违规认证及其经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