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4500元辅导费,结果总共才被安排上了两次课,一次是在星巴克咖啡厅,一次是在楼道里。学员苏某于是将这家培训学校告上法庭。昨天上午,此案在东城法院开庭审理。
苏某称,他与被告北京校园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教育服务合同,约定从2005年5月7日开始,被告向他提供英语教育课程,完成通用一级英语课程的学习。他支付了4500元的学习辅导费,因当时被告称财务没在,未给开具收据。5月14日开课时,他被通知延迟一周再上课5月21日,他再次上课时被安排插入另一班临时在星巴克上课,5月28日,他去上课时,又被告知教室钥匙没在,需要在楼道里上课。
2005年6月初,被告通知苏某,其插入的班级课程已经结束,苏某还得等,但之后就再也没有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