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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柱”制度实现医保全民覆盖
2007-06-18 09:06 来源: 新华网
 实行制度化的社会医疗救助体系,由政府通过税收进行筹资,对经济困难和发生巨额医疗费用的病人的医疗费用进行减免。社会医疗救助基金发挥着最后安全网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在世界许多国家都有相类似的制度。

    商业健康保险对所有的居民开放,主要保障在社会保障计划中没有涵盖或涵盖不充分的项目,由此与社会保险保障项目构成补充关系,以满足人们更高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

    《思想者》:你们的医保制度设计对困难群体还有哪些具体的实施步骤?

    孙祁祥:根据我们的制度设计,最终需要通过“公共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的方式实行全面覆盖。为避免贫困成为获得医疗服务的障碍,必须进一步完善社会医疗救助制度,扩大救助范围,社会医疗救助的对象除了当地的低收入居民以外,还应当把农民工群体包括进来。医疗救助要逐步与公共医疗保险相互配合,主要免除医疗保险计划参加者共担的医疗费用。现阶段公共医疗保险机制尚不健全,可以考虑通过定点医院直接为困难群体提供服务的做法。另外,乡村地区也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医疗救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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