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保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医院对全体员工定期进行医德医风教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民法通则》、《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医护人员岗位标准》及卫生部等部委制定的相关配套文件为行为准则,严格依法行医。以法行医、以德行医作为每位员工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二、医务人员严格执行诊疗常规,院长经常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及时纠正问题。对容易发生医疗纠纷和安全问题的科室进行重点管理。
三、医院有专人负责对处方、病历等医疗护理文书进行质量检查,对社区站的处方、病历进行抽查。凡发现处方、病历的质量问题,要求责任人立即改正,典型问题,进行分析、讨论,使全体员工共同提高。
四、医务人员应充分理解和尊重患者的隐私权、知情权及同意权;医师在实施检查治疗方案前,将诊疗计划如实告诉患者,取得患者和家属的理解、认可与配合。
五、办公室对医疗质量实行定期监控,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分析原因,寻找事故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如确系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过失,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将采取整改措施,防止隐患酿成大错。对违规违法行为,严格按医院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向院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小组汇报。
六、医院对员工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定期组织考核,不断提高医疗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