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要自觉接受社区和群众的监督。向社区聘请义务监督员。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建立和完善社会民主监督体系,中心(站)设意见箱或意见本,发征求意见卡,定期召开座谈会,认真主动听取社区居民对中心(站)的工作意见、建议和要求,加强廉政、医德医风建设,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护理质量,更好地保障社区居民的健康。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该设立社会民主监督的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日常事务工作。
4、负责社区民主监督员口头和书面所反映的意见、建议的受理、登记、汇总,中心(站)应进行认真负责的调查处理并加以督促改正。
5、要密切与社会监督员的关系,随时向他们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和重大决策,虚心听取他们对本中心工作的建议和要求。并为他们行使社会民主监督权力提供各种方便。
6、中心应定期召开社区民主监督员的例会,定期研究群众意见,及时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