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细读物权法七大关注点
2007-03-22 09:36 来源: 北京商报

满意
小区车位不再全听开发商
  小区停车位问题一直困扰着很多新建小区,开发商为了多赚取利润,将原本应该满足社区内业主停车需要的车位出售或租赁给社区外的业主使用。对此,在物权法中,明确规定了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同时还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如果开发商对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车位进行相关车位收费,则必须在扣除必要的管理费后,与全体业主共同分享利益。
开心
以物权法向黑暗说“NO”
  近年来,因为楼间距过密、楼座布局不合理等原因造成建筑通风、采光不良的新建住宅项目屡见不鲜。而造成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就是部分开发商为了谋取高利润、擅改规划,导致小区内楼座数增加、楼层数过高、密度过大。在此前景下,“阳光权”这个听上去有点新鲜的问题不断出现在开发商和业主之间的纠纷事件中。
  因此,在此次出台的物权法中特别对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同时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信心
业主权利被法律肯定
  尽管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使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在小区中发挥的作用日益明显,并成为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或开发商解决纠纷的重要沟通桥梁,但由于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仅受行政条例保护,并未上升到法律高度,因此在处理和决定某些社区问题时常常出现虽有权利却无力度的情况。
  对此,物权法明确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而包括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等相关事项必须由业主共同决定。
  同时,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但当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时,受侵害的业主也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悬念
物业税开征即亮“绿灯” 
  与物权法一样,近年来呼吁尽快开征物业税的声音也是年年高涨。而稳步推进物业税工作已经是“十一五”期间国家税务总局的重要工作之一。此前,业界对物业税之所以迟迟不能开征的阻碍均归于物权法出台的一拖再拖。毕竟,物业税的开征必须要以物权法出台为前提,只有在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理清并纳入法律框架后,物业税的事实才有根本的法律依据。
  事实上,虽然物业税由于相关配套政策的不完善而无法全面开征,但自2003年国家在出台的《关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在条件具备的时候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的要求后,开征物业税的步伐明显加快。截止到2006年底,征收物业税已经在全国6个城市和地区进行了试点,积累了一定的实际操作的经验。如此一来,物权法在今年10月的正式施行似乎意味着物业税开征已经亮起“绿灯”。

 论坛精选
·焦虑怎么办 ·久违了的小腰
·人人菜馅大包子出锅了 ·今日5.20 一生很爱花
·福气 ·#节约粮食小标兵 没吃
·今日份运动打卡:慢跑 ·厨房开始热了……晚饭
·【间歇性努力做饭】主 ·从我做起,节约粮食
·今天陪媳妇吧 ·节约粮食小标兵
·点点星光 ·哪里是大西洋新城?哪
·#节约粮食小标兵 ·粒粒皆辛苦,光盘行动
·回忆有多少记得玩过这 ·#邻友曝光台
·节约粮食小标兵 ·节约粮食小标兵
望京网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