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地摊解禁考验城市管理能力 主持人:《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许浩
嘉宾:
夏学銮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杨雄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调查中心主任
周汉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
李国庆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
《中国经济周刊》:一直以来,一些地方城市流动商贩与城市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十分尖锐,您认为现有的矛盾是由哪些因素构成的?有没有什么技术性手段可以有效规避或者缓解这种矛盾?
周汉华:矛盾发生是由经济、社会、法律体制等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其中重点是城市治理和综合执法的问题。目前,城市治理普遍采取的是综合执法方式。综合执法是为了解决多头执法、执法不规范而提出的一项改革措施。综合执法的方向是对的。但由于相关的配套制度比较缺乏,就造成了综合执法的权力部门,把其他部门的权力相对集中的处罚权全部集中在它那里,必然造成其权力不受约束。
我想要解决综合执法存在的问题,解决的办法可能不在综合执法体制的本身,从大的方向来看,执法应该是越综合越好,监管应该是越简化越好,到一定的阶段,实现专业监管,而执法方向一定是朝着综合的地方走。
在小商贩问题上,综合治理应当转向疏通,“网开一面”,能够为社会弱势群体、低收入阶层提供他们生存的空间。应当通过配套制度的完善,进一步完善综合执法的体制。
李国庆:城市流动商贩与城市治理之间的矛盾冲突,实质上反映出了人们对我国城市化发展阶段的认识偏差。我国的城市化是压缩型城市化,既肩负着传统的城市化的任务,同时又要在全球化浪潮下,完成建设与国际接轨的国际化大都市的使命。这使得而像上海和北京这样的全球型城市在城市空间区域上出现了两极分化:一方面是承担全球化功能的中心区的出现,像北京的CBD、金融街、中关村和奥运村;另一方面是传统城市区域中的生活区域,像北京的平房四合院区域。空间区域出现分化,对空间区域的治理却没有进行相应的划分,于是产生了矛盾冲突。
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对城市不同职能区域实施不同的治理,满足不同的区域的不同需求,而不是千篇一律地追求城市的华美、可爱、流光溢彩。比如,对生活区域以满足市民的生活需求为主,可以适当的允许小贩摆摊;但是对于工作区域,则要实行严格管理,保持城市整洁的风貌。
杨雄:我认为,矛盾主要是由传统城市管理的理念滞后造成的。传统的管理理念是计划经济模式下的,强调城市环境整齐划一。而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发展,城市的规模在迅速地膨胀、增加,流动人口在增加,城市管理就出现了新问题,这些新问题都是传统的城市管理方式所解决不了的。
要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要改变以往那种整齐划一的形式主义观念,要实施一种人性化的管理,比如在一些涉及民生的、老百姓需要的区域内,让小商小贩存在。
《中国经济周刊》:最近,上海、重庆等城市出台新政策,放松对沿街流动商贩的控制,经市民同意商贩可以沿街设点摆摊。您认为这些城市的举措是否是一个进步?
杨雄:我认为,上海、重庆等城市出台新政策是一种巨大的进步,体现了政府对于城市管理理念的转变,是人性化的措施,也是和谐社会的体现。特别是《城市设摊导则》将出炉,上海此举正是借鉴了欧美等发达国家在对小商小贩的管理上实施的分区域、分场所和分时间管理的经验,这将使其成为城市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夏学銮:上海准备开禁马路摊点是个好事情,是一种有益的尝试,但是否进步还要看实际操作的结果再作评论。因为,目前中国在解禁马路摊点还面临着很多困难。
中国解禁马路摊点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中国人口众多,一旦开禁可能有过多的小贩涌入城区,政府管理起来有很大的难度;而且解禁必然导致小贩们对公共空间的争夺,很可能对公共空间产生破坏性作用;再者,马路摊点的管理责任不好界定,小贩们有利益驱动,虽然不可能把更多的道路给他们,但小贩在做生意的时候,很可能会超越政府划定的区域,如果没有法规进行管理,解禁后可能很快陷入混乱状态,然后不得不再次明令禁止。
解禁马路摊点不能凭一时的冲动,仅有良好的动机也不行,必须得出台一个具有可操作性、比较详细的管理法规,才能保证马路摊点平衡地运行。
《中国经济周刊》:如何处理小商贩带来的便利与城市环境问题间的矛盾,在如今的大城市一直是个难题。您认为流动小商贩能否成为和谐城市的组成部分,其生存权是否应得到保障?我们还应作哪些方面的努力?
李国庆:流动小商贩能够成为和谐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国目前正处在城市化加速的进程之中,有大量的农村人口要转移到城市中去。以北京为例,根据2004年的农民工统计数据,北京市有流动人口350万,其中66%是农民工,其中半数以上从事服务行业,流动商贩是许多人的谋生手段。与此同时,在城市中还存在着低收入群体,他们的收入水平决定了消费水平。小商贩的存在满足了他们的生活需求,双方都受益,实现了双赢。
目前的问题是,政府要正确引导,在加速建设全球化城市的同时,通过有效的城市管理,尽量满足市民生活的多层次需求,为小商贩的生存发展创造条件。具体来说就是:一方面要放宽对小商贩的限制,划定经营区域,建设符合标准的商业设施;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管力度,保证市民的消费环境安全。
杨雄:一定要保障小摊贩的生存权。小摊贩在规定的范围内被允许摆摊,只是解决了他们最基本的生存问题,许多小摊贩是社会底层的贫困人群,他们的医疗、养老问题都需解决,还有他们子女的受教育问题。要使他们真正融入城市生活,这些问题都要解决。这是仅靠出台一两个《城市设摊导则》无法解决的。所以,要实现和谐城市的目标,我们的政府还有许多的工作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