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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究竟适用了谁?
2007-05-06 10:47 来源: 法制周报
     建议:可能的改革之道

  对于状况百出的经济适用房制度,有的学者甚至提出了“废止”的建议,但是更多的人认为其作为社会福利有必要保留,但是必须改革。

  有关学者建议:调整收缩经济适用房供给规模,缩小保障对象范围,增大保障力度。社会保障性质决定了经济适用房的供应范围不能太宽。过于宽松的购买资格,增加了政府的财政负担,也没有凸显出真正需要支持的弱势群体。

  随着我国消费信贷的发展,国内少数城市已经启动联合征信制度,这是居民个人信用制度建设的良好开端。今后要加大联合征信制度的覆盖范围,建立具有购房资格的中低收入家庭的数据信息库。

  从香港和新加坡等地的实践来看,提供住房方面的保障主要靠廉租房,对困难户只是收取象征性的房租。坦率地说,廉租房的确品质不高,但这也是住房保障的本来意义,救济品应该是粥和馒头而不该是燕窝鱼翅,否则就有用于牟利的可能。但是,在国内廉租房短暂的发展上,一些问题也已开始显现。

  大多数城市,廉租房作为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救命稻草”,目前很难发挥保障、“救命”作用,而“僧多粥少”则是当前廉租房建设的客观现状。一些地方已建成的廉租房甚至如同“花瓶”成了摆设,丧失了其应有的保障作用。对此,有关专家指出,资金匮乏仅是廉租房建设迟缓的托词,地方政府重视不够推动不力才是主因,而制度建设缺失则是廉租房政策落实难的根本症结。

  廉租房变身“大学生公寓”

  在湖南省长沙市有着这么一个奇怪现象——政府两年前专门为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兴建的廉租房,到目前为止却没有受到农民工们的欢迎,其中一些房产已变身为“大学生公寓”,还有一些被当作商品房对外出售了。这使得廉租房既变了味又走了样,“农民工公寓”正在遭遇一场“民心危机”。

  2005年1月竣工的长沙市“农民工公寓”——江南公寓,作为长沙市政府的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是政府专门为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兴建的廉租房公寓,竣工七个月后仍空空荡荡,没有一名农民工入住。如今两年过去了,偌大的小区仅有26套廉租房租给了农民工居住。相对于小区规划建设的618套廉租房,这个比例还不到5%。

  一位业内人士认为,廉租房曾被寄予厚望,甚至被认为是解决目前房地产市场困境的一剂标本兼治的良方。但现实情况却是,廉租房体系建设的进展并不令人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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