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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究竟适用了谁?
2007-05-06 10:47 来源: 法制周报
     农民工眼中的“空中楼阁”

  农民工不能入住公寓的原因很多,其中一个问题就是入住门槛过高。根据规定,入住廉租房的农民工必须月均收入在800元以下,在市区无自有房屋,被用工单位录用在岗一年以上且劳动合同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在如此“苛刻”的入住条件限制下,农民工公寓成了不少农民工眼里的“空中楼阁”,可望而不可及。因为,“能够拿得出备案合同的人不多,有的根本就没有签劳动合同。”除了劳动合同这个难题外,很多农民工之所以选择放弃,是因为“城市太大,上下班距离太远,交通费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从岳阳来长沙做事的农民工刘双喜说:“江南公寓的租金虽然便宜,但还是觉得住工棚划算。因为从河西赶到河东上下班,一天车费至少要四元,一旦碰上堵车还耽误时间。一个月的房租和车费加起来,是一笔不小的开销。住工棚就可以省下来了。”

  此外,江南公寓最初“集体宿舍”的定位,也使得不少携带家属的农民工望而却步。很多来咨询和参观的农民工,希望能够接纳夫妻或一家人到该公寓租住。但是按照规定,只能提供集体宿舍,每个房间有五六个床位,不可能解决家属居住问题。尽管后来长沙市房产局出台了降低入住门槛的新规定,但农民工廉租房受冷遇的尴尬境地并没有发生大的变化。

  制度“贫血”现状亟待改变

  长沙农民工廉租房空置这一问题引起了国家级媒体的注意,湖南高校的一些研究人员经调研发现,38.8%的人认为廉租房的准入门槛设计得不太合理,其中大部分人认为在目前我国法制不健全,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要拿出合乎规定的合同比较困难,而且入住手续也较繁琐。

  就此结果这些学者建议:一是可采用由单位出具证明并作租房担保的方式代替正式劳动合同;二是将月收入定位于1000元或1200元以下比较适宜;三是将目标受益人群的界定为户口不在本市的产业工人为主。降低门槛,打破江南公寓闲置的僵局。

  来自民政部的数据显示,2005年城镇低保人数稳定在2200万左右。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然而,就住房而言,目前被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的只有32.9万户。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认为,尽管中央在深化住房体制改革中给了廉租房明确的定位,众多低收入群众也渴求得到廉租房政策的照顾,但从近年来的实施情况看,廉租房政策的实际管理者--地方政府管理缺位现象严重,使得廉租房政策更像一个“表面文章”。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汪利娜认为,制度建设“贫血”是廉租房政策落实难的症结所在。资金来源不稳定是制约其发展的一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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