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四川省卫生厅了解到,该省实行药品网上采购以来,7家涉及商业贿赂、3家提供假生产批件的药企被列入“黑名单”,另有一批违规企业被处理。
据介绍,四川制定了《企业交易不良行为记录处理办法》,对药企采取各种非法手段骗取“上网”、销售假药、劣药、涨价或变相涨价、不按网上价配送药品、以各种理由拒绝配送、变换规格包装配送、药品的质量不合格、进行“二次公关”、向医疗机构医生以“提成费”进行贿赂等行为,明确规定了实行违规淘汰制和“黑名单”制度等公示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