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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医院用电价格将浮动
2007-05-18 09:30 来源: 华夏网

    今年本市峰谷电价执行范围将扩大,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军队等单位将由原来的单一电价改为峰谷电价。


    昨日,记者从市发改委举行的“2007年北京市电力供需形势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峰谷电价执行范围将扩大到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军队等单位;东、西城“煤改电”的居民将直接安装分时电表,实行峰谷电价。在迎峰度夏前,全市将完成1.7万个分时电表的更换,预计可削减高峰负荷9万千瓦。按照规定,峰时段6时至22时,电价标准为0.4883元/千瓦时;谷时段22时至6时,电价标准为0.30元/千瓦时。


    为了减少用电压力,今年将继续通过补贴政策激励企事业单位实施蓄冷改造,对新建和改造的企事业单位,按照蓄冷空调从高峰转移到低谷每千瓦负荷500元补贴;大型公建的空调温度仍要求不低于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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