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临被终止档案托管的流动人员名单将公示
市人才服务中心将借助网站、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在该中心存档但长期失去联系将满5年、面临终止托管关系的流动人员名单,以便他们及时“续档”。
市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市档案中心主任张建昨天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们这里有一批马上就寄存满5年,但一直未取得联系的流动人员档案,按照最新规定,他们将被视为自动终止托管关系。我们近期将通过媒体进行公示,请他们及时与市人才服务中心联系。”张建介绍说,这部分人员的档案正在整理之中,具体数量尚不明确。对于新规定中“不入社保将无处存档案”一说,张建表示,市人才服务中心自实行社保以来就一直履行这一原则,“可能有一些不规范的存档机构对此不做要求。”至于“诚信记录纳入档案”等新规定,他坦承目前尚无具体操作措施。记者致电某区县人事局所属的人才中心,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尚未接到新规的实施通知。
不参加医保 档案无处放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日前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对长期失去联系超过5年的,视为自动终止托管关系;对于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手续不完备、不按规定要求参加社会保险及其他不符合档案管理规定的人事档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不得接收。市人事局还将分批公布本市具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才服务机构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