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望京某药房员工殴伤顾客
2007-05-29 10:59 来源: 竞报
     本报讯   因将买药的顾客打伤,北京望京金象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袁帅,日前被朝阳法院以故意伤害案,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赔偿伤者2590元。

  袁帅于2006年11月26日15时许,在朝阳区望京“金象大药房”工作期间,因卖药问题与顾客周某发生纠纷,后袁帅用拳头将周面部打伤,致其鼻骨、颌骨骨折,被认定为轻伤。

  法院认为,袁帅的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故酌予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袁帅给周某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
 论坛精选
·好奇号杂志(2020-202 ·今日立秋,贴秋膘,捏
·山西历史文化的瑰宝 ·全自动开槽机
·北京社保缴费慢 25 年 ·愉快的下午时光。
·北京暴雨蓝色预警! ·明天有雨!明天有雨!
·图们口岸 ·奶茶
·今年工作好难找啊! ·#立秋#贴上了
·今日立秋,您贴不贴秋 ·“迪卡侬”双肩包、手
·个别点累计雨量可达10 ·青岛啤酒馆打卡成功!
·公立幼儿园免费 ·嘎嘎香的百香果焖排骨
·走过路过,拍一张 ·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
望京网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