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京城开瓶费案餐厅终审败诉
2007-06-27 09:40 来源: 北京商报

  消费者自带酒水,餐厅收取开瓶服务费,消费者与餐厅经营者对簿公堂,这起曾引起社会广泛议论的京城开瓶费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宣判:判令湘水之珠酒楼返还消费者开瓶服务费100元。


  一中院终审认为,湘水之珠酒楼没有事前明示消费者收取开瓶服务费,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及公平交易权。而对于湘水之珠酒楼提出的其所提供的菜谱中已经标明了自带酒水收费的规定,消费者即使不是明知也应当推定为明知的主张。承办案件的法官谷岳表示,对于收取开瓶服务费等加重消费者义务的重要条款,提供合同方如果没有以一些特别标示出现或出现于一些特别显著醒目的位置,则无法推定消费者已经明知。


  此案消费者因未明知胜诉,因而有关开瓶费是否收、收多少的争论就无法休止。

 论坛精选
·路过就不能错过的南城 ·扫街南城「南半截胡同
·睡在奖状堆里,做梦都 ·逛逛南城「宣南书店」
·又去扫街啦这次是南城 ·我是不是得病了?
·鸿蒙Next手机发邻友圈 ·原创七律一首、配原创
·什么样打工人现在最幸 ·景德街牌楼
·对一座城市的记忆…… ·贝亲ppsu奶瓶330ml带双
·朝阳新鲜事之交通事故 ·先让自己快乐一下再说
·我也用了碰一下支付 ·发现个问题,发现小区
·冬日午餐 ·自制别样的豆包
·今日份运动打卡:慢跑 ·东坝西环路南二街到姚
望京网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