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以后,凡是符合条件的8类43种在北京市道路上发生的、仅造成车辆损失的交通事故,由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自行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后,直接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而6月26日相关保险公司人士提醒,交通事故有时会在不经意间发生,车主最好随车携带小三样——协议书、石笔(或粉笔)和填写协议书用的签字笔。
据了解,目前车主可通过多种方式得到协议书。较为方便的办法是上交管局和保监局的官方网站下载打印;到交管部门各对外办公窗口和各财产保险公司营业网点领取;而如果路上突发小剐蹭等事故,车上又没有随车携带协议书的情况下,可以联络保险公司获知最近的定损点地址去领取协议书,或者由保险公司提供其它解决方案。另据相关人士透露,在快速处理办法实行初期,部分交警也可能携带少量的协议书。而最好的方式还是提前把一些协议书放在车上备用。
对于车主来说,通过快速处理方法处理交通事故,还是一件新鲜事,不少车主可能不知道或者不习惯在车上备上“小三样”。了解到,根据保监局的要求,保险公司可以向投保人提供协议书和石笔。这样,保险公司的服务是否周到也将面临“大考”。最近不少保险公司开始采取不同的方式向车险投保人发放协议书。例如,天平保险公司人士6月26日称,7月1日以后投保车险的车主,保险公司在出具保单时会同时向车主发放协议书,并将给投保人发放包括相机、定位粉笔、皮尺、笔和快速处理相关说明图在内的自助查勘工具包。
根据即将实行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如果车主发生事故后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将会被罚200元。所以对于轻微的事故,车主想办法尽快挪开车是关键。保监局人士提示,挪车前,车主如果有条件,可以使用有拍照功能的手机或者数码相机对车进行拍照,如两车碰撞的地方,车是否在线内等等。而挪车后,责任车主应该迅速给保险公司打电话,报案,并记录完整的报案号。
6月27日距离7月1日只有4天的时间,而4天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也将正式“上路”。6月26日从北京保监局了解到,7月1日当天将有80辆保险公司车在京城的二、三、四环道路上,现场“指导”发生事故的车主如何进行快速理赔。
事故处理流程曲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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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有关问题
距7月1日实施《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还有几天的时间,6月26日,市交管局再次就办法实施中一些有争论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详解。
没带《协议书》可先记录协议内容
如果双方都未带《协议书》,可以按照协议书的内容要求记录事故事实、事故责任和协议内容,并向保险公司报案。
外地车发生事故先标划现场
对在外埠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标划现场然后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争执不下先标划再报警
事故发生后,特别是同等责任时,如果各自都有理争执不下,可先由当事人标划现场后自行撤离现场并报警,等候民警处理。
没带粉笔可用手机拍照
从7月1日起,各保险公司均免费发放用于标划现场的石笔,车辆所有人可在投保时从保险公司领取并随车携带。发生事故后,确实没有石笔或其他可以标划现场的工具,可用带有颜色或坚硬物品在路面上标划,还可用手机拍照、文字记录的方式固定证据后撤离现场,等候民警处理。
放弃保险也要填写《协议书》
自行协商解决是指当事双方自愿放弃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权利,就损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场赔付现金当场结案。当事双方可填写《协议书》记录协议内容及赔偿履行情况,并作为证据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