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现代管理大学等11所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招生进行虚假宣传的通报
京教高〔2007〕8号
各有关民办高等教育机构:
根据《北京市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京教高〔2007〕2号),市教委下发了《关于开展2007年度北京市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工作的通知》,启动了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招生简章备案工作,并对属于备案范围的学校已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进行了全面检查。
经检查发现,现代管理大学、北京中山学院、北京经济技术研修学院、北京高等秘书研修学院、北京兴华大学、北京黄埔大学、北京金融学院、北京财经专修学院、北京逸仙专修学院、北京应用技术大学、北京计算机专修学院等11所学校,在学校名称、办学性质、学校类型、招生类别、学习类型、学历层次、证书类别、中外合作办学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虚假或不实宣传,甚至个别学校所发放的招生简章、广告与备案的版本完全不同,有的学校擅自发布未经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为维护广大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民办高校招生活动,维护招生秩序,经研究,决定对上述11所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给与通报批评。
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要严格按照《北京市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本校招生宣传工作的管理。市教委将继续对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进行检查,对未经备案以及虚假招生简章和广告,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