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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产权问题望京明苑一商品房被指无法按揭
2007-08-02 08:46 来源: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刘泽宁)近日,读者刘女士致电本报热线67106666称,她于2005年底购买的一套商品房,因存在产权问题而无法办理贷款支付全额房款,被开发商拒绝入住。

  据刘女士介绍,2005年底,刘女士的准女婿王勇与望京明苑的开发商———北京京电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总价为60万。

  2006年4月王勇预付了5.5万元首付款。随后,王勇在准备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时,被告知,望京明苑产权存在问题,银行不能为其办理贷款手续。

  刘女士说,此后开发商表示要想入住,必须先缴纳全额房款。

  刘女士说,“她家不是有意迟交房款,是房子产权存在问题才致使他们无法办理贷款。”开发商的上级北京电力公司的工作人员唐松寒称,刘女士一家购房时已与京电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合同”,合同中明确指出购房者须在90天内付清全款。京电公司已经做了让步,现刘女士一家只要将房款补齐,就同意其入住。

  至于此房产权是否存在问题,唐松寒则不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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