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的每一举措都会牵一发动全身吗?不会。提高首付就是一例。
刚开始做房地产代理的时候,房子并不是特别好卖,产品力也有差异。怎么办?我们当时策划了一番,目的就直指购买力差异,因为我代理的那个盘子产品无差异就是跟着别人跑的那种。于是,我们推出一句广告语:
***花园,你买得起的好房子,
注释文字是:首付百分之十,其他照常,欢迎选购!
这是我们第一次想起降低首付压力,那时的人们购买力有限,出此策的目的在于扩大购买人群。
再来看新近提高首付的说法,大约零六年湖北地区规定首付比为百分之三十,但为了不至于让人们太为难,提出公务员老师等单位的购买户可以按百分之二十首付。任何规定没有刚性就等于为开发商开路了,很少有项目真正为规定中的那些人提供两成首付,只要你掏银子买房,大体都不会因为首付原因而没有成交。
另外,首付是什么?
对老百姓而言,首付其实就是信用付款额度,如果零首付,看似风险全部转移到国家,实际并非如此。老百姓跟政府,老百姓跟开发商,都是弱者。他们也没有想到过交付了月供后赖账,在老百姓眼里,这个房子就是自己的,不过还有款子没有付清,所以得想方设法去兑现每月的承诺。买房人总把付款当作首要工作,他们的一切生活围绕还款展开。提高了首付苦的只是无房户,推迟了他们的置业步伐,就一定能降房价吗?降价的主体没有丝毫损伤,此举就是无为而治。
对开发商而言,形式上提高首付比好象需求会减弱,实际上开发商业已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他们有能力有资金为买房人提供短暂的剩余首付款无息贷款,而买房人也愿意勒紧裢子,完成一生的心愿。接下来,买房人要做的就是在交付时还清开发商的垫付部分款项。开发商如果真想卖房子,首付无法对其产生实质影响。
既然提高首付对供求双方均存在不应期,此举就失去了作为平抑房价手段的本质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