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拆迁户买经济适用住房必须一次性付全款?针对有关媒体的报道,市建委昨天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澄清:市建委和各区政府从未制定过关于选房和付款方式的政策性规定,市建委各部门也从未就此问题接受过任何媒体的采访。
12月23日,有媒体报道说:“北京市建委今后对定向拆迁户所售经济适用房将全部一次性付款”,并且,崇文区政府对前门地区发出的《搬迁居民选购天通苑经济适用房须知》要求:“选房时间十分钟”。
市建委新闻发言人张农科表示,“选房时间十分钟”纯粹是个误解。12月20日,北京天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动迁居民印发了《搬迁居民选购天通苑经济适用房须知》。崇文区在选房现场设有等候区、预选区、选房区和签约区。在预选区详细公布所有被选房的户型图、楼座图和居住区的位置图。每户选房居民在预选区可以充分地了解房源信息,进行酝酿和选择。当居民在预选区选择好几套方案后,进入选房区就可以直接确定所选房屋。《须知》上所说的10分钟是指居民在选房区确认所选房屋的时间。
市建委和崇文区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建设单位考虑到这次对接选房的居民已经领取了拆迁补偿款,应当具备相应的购房能力。如果采取贷款的方式,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贷款利息,实际上会增加居民的经济负担。同时,各有关区政府在这次选房对接中,均考虑到了有些居民的特殊困难,比如获得的拆迁补偿款低于购房总价款或有其他特殊困难的,经区政府相关部门确认后,由建设单位协调贷款银行,在对接现场给予办理房屋按揭贷款手续。
据了解,去年以来,为保证奥运工程、文保区改造、城中村整治以及市政道路改造等重点工程的顺利进行,本市经济适用住房优先向上述工程动迁居民定向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