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书议
目前的政府部门,特别地方一级的政府,实在不干什么好事。古训: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用之今天某些政府部门的作为,确切不错。这决不是空穴来风,无的放矢,拿久涨不衰的商品房来说,因为它的拉动,致使目前私人住房形式的出租屋的租金也开始水涨船高。这就有一个铁证:郑州市二七区三环以北17个城中
村中有8个行政村、3个村民组列入城中村改造分别是高砦村、菜王村、焦家门村、路砦村、佛岗村、小李庄村、王胡砦村、冯庄村及孙八砦村。目前已开始拆迁的小村庄、佛岗和菜王村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加起来近10万人这些人拆迁后虽然会得到合理安置但在安置房建好之前的过渡期内除了极少数投亲靠友大多数还得租房居住。在金水区也不同程度出现了拆迁形成的租房户“井喷”现象十二里屯、任砦、王庄等参加城中村改造的居民租房也引发了房租的上涨。(9月16日《郑州日报》)
如果给这则新闻定义的话,就是当地政府部门以及开发商自身利益行为,而非利民行为。何故如此——
无可辩驳,它破坏了大部分流动性人口的租房居住的环境,因为大规模的拆迁,把原本供求关系处于平衡状态的出租住房问题,瞬间拉入到不堪境地,这些流动性人口没有了房子可租住,因为新增租房人员的增加,这势必导致其它租房房价攀升已经成为既定事实。疑惑的是,在“城中村改造”之前,是否已经照顾到那些流动性人口的住房需求问题,怕是当地政府事前没有深思熟虑、妥善安排的。只要房产开发商与当地相关部门达成自身利益最大化时,不惜由政府出面、开发商强制拆迁的现象时有发生,哪管你老百姓死活?
据我所知,因为开发商与政府官员之间不可告人的秘密预谋,以城市居住环境改造、危房改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等名号,大肆争夺的实质上仍是面对日益严重的城市商品房用地,当他们合谋拿下土地之后,便会以各种借口和托词,以商品房的价格出售,根据当地媒体的报道,这种事情也时有发生。只要不是白痴,都会明白,有了生产资料,开发商何愁没有商品生产,又何愁没有利益呢?
本质上来说,新一轮的城中村改造,依然紧盯在土地上,他们追求的唯一目的仍是如何的赚取巨额利润,而非是真正的把住房问题、居住环境改观。说起来,这倒也使得城市面貌焕然一新,说起来城市化进程的步伐加快了,焉不知的是,有多少流动性人口因为租房问题而犯愁,多少居民租房因为市场供给率下降而致使新一轮房租上涨呢?据报道,目前二七区城中村的房租普遍翻一番,一间房的租金已涨至约300元,即使这样依然供不应求。同时南三环以外的侯寨等远郊村的民房也突然间租客盈门。这难道不是政府盲目的追求政绩(不排除利益)以及开发商赚取巨额利润的行为吗?谁去为那些流动性人口的住房问题着想了?
在《物权法》颁布实施之后,应该说,那些城中村常住居民有任何的理由和借口,坚决不同意政府部门集体性拆迁房屋、收购土地,他们有权决定自己的房屋产权处置。但,令人意外的是,在一个集体性疲软,政府强势的“城中村改造”大旗下,任何常住居民,只得面对这样的现实——以廉价的补偿金,而“出卖”掉自己的房产。这是他们并不情愿的事实。而一些位置较佳、周边土地、商品房价格奇高之下,他们却从政府那里领取少得可怜的补偿金,他们是敢怒不敢言的。这样的事情,只要你有心,随便到一个城中村走一走、看一看,了解一下民意,你就会知道是一个什么样的现实了?然而,《物权法》、民意、民主决策等,就这样被被一张看不见的权利之手给强奸了。甚至连北京酒仙桥房改危改还要走一下民主投票、公决的过场也没有,一个个城中村便伴随着“城中村改造”的大旗瞬间“土崩瓦解”。至少在公众的知情权面前,政府广泛征求过常住居民的意见没有?公众知道这个流程合法吗?在一个不是高度透明的行政空间里,任何人都有权质疑政府的行为本身是否合法?除非政府公开、公布详情。
不但如此,按照土地的所属产权,这些被征收来的土地建房之后,政府和开发商没有权利把这些房子变成任何的其它用途,但是一个事实是,在我所知道的郑州市城中村改造中,很多开发商把房子都销售出去了,这种房子实质上没有产权证。按照早前的政府规定,这些原属私人宅基地土地建造的房屋应该是小产权,小产权就是不合法行为,不合法行为应该用政府的一贯行事——炸掉或炸毁。但是却在政府的城中村改造大旗下堂而皇之的“合法”出现了,这当令人费解的问题之一。
据悉,由郑州市政府出台相关规定改造143个城中村中,已经有王砦、南阳寨、小李庄村、十二里屯、姚砦村、岗杜村等六个城中村的新建住房将变身高档社区,这又意欲何为?更令人费解的是,另一则新闻报道说,郑州凤凰台村城中村改造,刚开学3天的私立小学汇佳小学近300名学生就失学了。(据9月7日《河南商报》)原因起于,拆迁公告是9月4日才下发的。那么早前当地村委会就没有提前安排通知吗?突然间就要拆迁致使300名孩子失学了。然而面对这个问题,当地村委会把原因归结于,汇佳小学由于没有教育局发的办学资格证书,属于私自违规办学,并不在拆迁工作所考虑范围。对于没学上的孩子,他们是爱莫能助。
我不由得疑惑了,难道这个小学在当地存在那么长时间,当地的主管单位或者政府官员,哪怕是村委会呢,也一点不知这个小学是非法私立小学吗?这个时候蹦出来,才吆喝着汇佳小学属于私自违规办学,这不是无耻、卑鄙是什么?我实在琢磨不出更好的词汇,来形容当地政府部门以及官员的胡搅蛮缠、瞒天过海、信口雌黄的突然拆迁的理由和说辞。退一步说,就按非法办学难道不也是当地教育机构的失职、渎职吗?事实是,在一个政府失去公信力、失去自身职守的前提下,也实在难以相信,这些城中村改造是否非法、违规操作?是否个别人员趁火打劫、官商勾结从中牟利的事情发生呢?应该打上一个巨大的问号的。
新一轮围绕土地之争的城中村改造,致使房租上涨,已成为不得不面对的事实。进一步说,当这些城中村改造之后,谁敢于保证这些新建房屋是用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换言之,那些原本依靠城中村居民租房的流动性人口不得不面对着这样一个现实——他们丢失掉廉价的居民租房之后,必然面对着日益上涨的房租,而他们又要去哪里寻觅自己的一席“立锥之地”?
有人预言,房价还将要持续高速上涨,真的成为我们难以相信的现实也未可知,毕竟这些城中村的土地也是有限的,当这些城中村土地开发完之后,土地供给紧缺,已摆在面前。中等收入阶层买不起房,低等收入阶层租不起房或无便宜的房子可租,也许是真的。
或许,在当下政府盲目的“建房运动”中,面对政府信誓坦坦许诺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将化成泡影,公众就像如此这般——虽吃了一剂“伟哥”般兴高采烈,但面对的却是一个吸血鬼般丑陋不堪的政府谎言面目,哪里来的什么激情兴奋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