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用卡结算已经成为很多消费者的习惯,但是近日王先生却在天客隆农光里店被拒绝刷卡。他花3元多买了一块香皂,但该店的收银台却贴出了公告,规定购物用信用卡结算必须消费10元以上,所有10元以下的消费都被拒绝刷卡。
记者昨天在天客隆农光里店看到,西侧的一个摆放刷卡POS机的收款台前贴出了公告,规定10元以下交易不能用信用卡结算。王先生表示,当天收银员告诉他,如果要刷卡就要买够10元以上的商品,由于只带了一张信用卡而没有带现金,王先生只得把香皂放了回去。
天客隆超市农光里店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制订这项规定是因为每笔信用卡消费,超市跟银行结算的时候都要缴纳手续费,本来超市商品的利润就很低,再扣一笔手续费,会加重他们的负担。随后记者联系了天客隆商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并没有对各分店制定消费10元以下信用卡不能刷卡的规定。
记者了解到,顾客在超市用信用卡刷卡消费后,超市与银行结算的时候需要缴纳1%的手续费,但目前信用卡没有最低刷卡消费额度的限制。北京世嘉律师事务所的范伯松律师表示,商家制定的10元以下拒刷信用卡的规定属于所谓的“霸王条款”,在法理上讲是无效的,顾客消费时有选择支付手段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