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设健康、文明、以人为本的文化,创造和谐的人文环境,尊重各人不同爱好和习惯,规范文明饲养宠物的行为,特制定文明养犬公约如下:
饲养爱犬须在所住小区物业处进行养犬登记,宠物主人要签署文明养犬公约,承诺遵守公约,起到管理缩小化。
一、饲养须知:
1、我们养宠物前应充分的考虑,不得遗弃,迫使成为流浪犬。去世宠物只应找地方深埋或无害化处理,不得乱丢弃
2、我们应当按照动物防疫的有关规定,定期注射疫苗,办理《犬类免疫证》。
3、应为公犬做绝育手术,母犬发情时应更加严格看管避免乱配乱串现象。
4、我们对经检验患有狂犬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疾病的犬立即进行无害化处理。
5、我们所养宠物不得侵扰邻里及他人的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不得放任犬恐吓他人或者驱使犬伤害他人。平时应该训练宠物保持温顺习性。
6、在宠物伤害他人时,我们应当立即将被伤者送到医疗卫生机构诊治。
二、户外活动时因遵守以下规定:
我们携宠物出户时,必须为宠物佩带束犬链,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犬进行牵领,并遵守下列规定:
1、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并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
2、不得进入机关、商店、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室内公共场所和幼儿园以及幼儿集中活动的场所。
3、不得乘坐小型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小型出租车时应当征得驾驶员的同意。
4、爱犬户外活动时应以不干扰邻居正常生活为限,携犬行走时应在道路两边的步行道或紧贴步行道行走,避免影响正常交通。
5、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应立即用拾便器或小铲子马上清理干净,发现其他犬粪便也应当自觉清理。最好让宠物学会在报纸上排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