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5元钱车费起了争执,昌平男子崔春娇将的姐夏某杀害。昨天,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崔春娇被押上市一中院的刑事法庭受审。
崔春娇刚满21岁。今年3月,他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5月23日,就在刑满释放的当天,他在去年杀死的姐的案子东窗事发,被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拘留。
检方指控:2006年5月31日,在昌平区国泰商场附近,崔春娇租乘的姐夏某驾驶的小轿车回自己家。在村口,因为5元车费,崔春娇与夏某发生了争执。自称难平心头怒火,崔春娇打算教训一下夏某。当即,他谎称还要用车,让夏某等候,自己回到家中找出水果刀、线绳、胶带和电线等物。此后,崔春娇将夏某骗往其村庄北侧山中一僻静处,将司机夏某杀死。
“为5元钱杀人,真不值。现在后悔也晚了。”昨天开庭时,崔春娇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他一再辩解说,当时只是想教训夏某,没想杀死她。
当天,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夏某的丈夫和姐姐出庭参加了诉讼,并提出了50多万元的民事赔偿要求。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