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北京有关三环路以外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要配建保障性住房及限价房的规定开始落实:继10月底延庆县县委妫水南街18号地块成为北京首个配建限价房的商品房地块后,11月20日市土地中心推出的清华华清嘉园南边中关村甲3号地、朝阳区来广营乡清河营村2号地、3号地块成了首批配建廉租房的商品房项目,而按照标书规定,这三宗土地上的配建廉租房项目户型设计均以一居和两居为主,其中一居室和两居室的套数比例为4:6。
此次配建廉租房的3宗地块中,来广营乡清河营村2号地、3号地块因地块自身比较大,配建的廉租房面积也比较大,各有2.5万平方米廉租房,而位于清华大学东门南边的华清嘉园南侧的中关村甲3号地块虽然配建的廉租房面积才6000平方米,但因为地理位置优越、周边二手房价极高———均价1.5万元/平方米而备受关注。而从这三宗地块招标文件看,三个项目配建的廉租房户型设计要求和建设标准一致,即:廉租房户型原则上均“以一居室、两居室为主,一居室套型面积应控制在35平方米以下,两居室在45平方米以下,一居室与二居室的套数比例为4:6,其中一居室的比例不应小于40%”。同时还强调要“增加居室门、厨卫设施、照明、电源、电信、有线电视插座等,达到入住使用条件”。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3宗地块配建廉租房由中标人完成建设并完成工程竣工备案后,由市建委或者市政府授权的其他单位分别按1800元/平方米和5000元/平方米的价格进行一次回购,后期管理则按照政府出台的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办法执行。
市土地中心有关负责人昨天强调,今后,开发建设项目必须按一定比例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及限价房作为入市条件。市土地中心近期将推出的地块中或将还有配建限价房的地块,“也不排除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经济适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