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人通过网络转让2008年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市烟花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区县安监局12月31日前才将全部完成零售网点的审批工作。通过互联网转卖烟花爆竹摊点和经营许可证,以及在网上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将受到有关部门的联合处理。
“现在五环内还没有确定一家销售网店,而五环外销售网店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不得转让、买卖、出租。”市烟花办相关负责人说,如果现在有人在网上转让销售点,只可能是骗局或违法行为。
市烟花办的工作人员介绍说,除了在网上销售、转让烟花爆竹销售点和经营许可证外,还有人通过网络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直接销售花炮隐患很大,销售者在网上发布消息,在居民区租房存放花炮,一旦发生爆炸,会造成周围居民的伤亡。据了解,去年北京警方就曾经破获过网络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件。
按照2008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销售部署,11月20日前,各区县安监局要完成本区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布点规划,并在办公场所和机关网站向社会公布;12月31日前,要完成零售网点的审批工作。
警方提醒市民,明年2月1日(腊月廿五)至2月21日(正月十五)为五环路以内各零售网点的销售时间,而销售途径没有网络销售,网络销售的烟花爆竹质量也无法保证,市民不要购买非正规渠道的烟花爆竹。
市烟花办负责人表示,将加大对互联网的监控力度,对网络上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有关行为进行打击。此外,公安、工商、安监等部门将加大对非法储存、运输和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一经发现立即取缔,全部花炮予以没收。市民如果发现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均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