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和《北京市昌平区“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具体要求,昌平支队积极推动区委、区政府,全面落实《规划》要求。在此期间,区委常委陈秋生副区长等领导高度重视全区消防事业发展,召开会议对城市消防系统“硬件”体系建设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
会议指出,加快城市消防事业发展是奥运任务和社会发展形势的需要,是一件大事,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全力支持消防工作,严格落实《北京市昌平区“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具体要求,积极推动全区消防事业稳步发展,维护全区经济和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会议强调,第一,完善城市消防安全整体布局。一是优化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城市消防安全布局旨在区域总体构成上构筑消防安全总体结构,形成城市综合全面的消防安全系统,在总体布局上全面反映“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使城市总体布局更趋合理化、科学化。对布局不合理的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工厂和仓库,应有计划分期分批对其进行关、停、迁,控制其发展,逐步取消。对不合理的城中村、旧城区及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工厂和仓库,必须纳入近期改造规划,有计划、有步骤的对其采取拆除、迁移或改变生产性质、使用功能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合理规划消防站的布点。消防站既是消防队员工作学习、训练和生活的场所,也是存放消防技术装备的场所,更是保护城市消防安全的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的公共设施。城市规划区内普通消防站的布点,应以接到报警后五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责任区边缘为原则确定。并应设在责任区适中位置,交通方便的临街地段,以利于消防车迅速出动。三是科学划分消防站的责任区。消防站责任区应坚持以消防站为中心,方便出动,就近划分为原则,以不可或不便穿越的自然和人工设施为主要划分依据,每个消防站的责任区面积按4-7平方公里控制,消防站至最远点距离一般不大于3.5公里。结合新增的消防站,对原有的责任区面积进行调整。第二,保证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落实消防建设资金是实施消防规划的保障,应加大对消防的投入。一是应采取制定相应比例的办法,把消防经费纳入城市消防整体规划之中,使城市建设和消防体系建设同步进行,提高城市抗御火灾的能力。二是建立在地块开发同时按规划要求配套建设标准消防站制度,政府在征地等方面给予相应优惠政策。三是制定鼓励性政策,鼓励企业、团体、个人为消防建设投入资金。四是社会保险机构从火灾财产保险金中筹措部分资金,建立消防特种设施专用基金。第三,完善市政消防设施的建设。一是保证消防供水不间断。要通过对城市供水管网及设施的合理布局,在市政道路上新建给水管道,综合利用城市天然水体和人工水体,重点解决供水体系不统一以及供水管网不完善、市政消火栓缺口较大的问题,将市政消防给水管道布置成环状,在供水管网末稍及水压不足处设置消防水池、加压泵站,同时大力改造自然村和旧工业区内存在的诸多问题,充分利用各类人工和天然水体,多方位保证消防供水。二是保证消防供电的安全可靠性。结合城市电网规划,在消防供电规划突出电网的合理建设与改造,按“用电负荷等级分类”,在城市一类负荷及重要消防基础设施中保证双电源供电,完善电网结构,确保城市供电的安全可靠。三是完善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要完善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的消防通信系统规划。“119”报警电话专用线远期应能满足城市消防的需要。要逐步完善城市通信基础设施和通信管道的建设。供水、供电、供气、110、122、120、运输、环保、地震等单位之间各设不少于2对专线,以便发生火灾和其它灾情时,要建立图象传输系统,把火场所需资料通过无线传输到火场指挥员,把火场作战实况传输到通信指挥车和市消防调度中心,以便指挥员随时、全面、准确的掌握火场情况,统一调度,统一指挥。
会议最后要求,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消防工作的支持力度,紧密结合冬春季防火工作,大力开展消防宣传,确保全区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