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仅三岁半的儿子被车撞死,赔偿款却落入肇事司机手中,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一个原告和两个被告竟对官司一无所知!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王伦刚博士称,这是全国首例涉嫌利用诉讼手段骗取保险赔偿款的案件。
痛失爱子 诉讼理赔
去年1月23日上午,罗兵三岁半的儿子罗长江和93岁的邻居王桂英在家门外的公路上,被超速行驶的川A37808客车撞伤,两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当地交警认定,驾驶员陈光吉、罗长江及其监护人罗兵、侯光凤承担事故同等责任,王桂英不承担责任。
2006年9月19日肇事车车主何元良主动联系罗兵夫妇,并异常热情地安排代理人起诉运输公司、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经何元良介绍,罗兵夫妇委托邓颖作为诉讼代理人并且签订了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协议》。双方约定:“考虑到甲方(罗兵夫妻)经济困难,乙方(邓颖)自愿暂时向甲方垫付人民币1万元整,并垫付本案有关诉讼费、执行费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支付任何诉讼费用。待本案执行完毕后7日内,乙方再支付给甲方人民币38000元,包含甲方先行垫付的前期医药费18000元。上述费用共48000元,其他余额归乙方作为处理本案的相关费用。”
2007年5月10日,一名长途客车驾驶员带给罗兵一份武侯区法院(2007)武侯民初字3187号民事判决书原件,此时,罗兵这才得知了官司胜诉的消息。判决书载明:2006年11月7日,邓颖代理罗兵夫妻将运输公司、陈光吉作为被告,保险公司作为第三人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191807元。今年4月23日,武侯区法院判决运输公司赔偿罗兵夫妻27693元,保险公司赔偿罗兵夫妻87240元,一共114933元。判决书还载明,何元良是被告陈光吉的代理人。
官司了结 赔款旁落
6月11日傍晚,何元良和自称是律师的苟成东找到罗兵要求他在代领执行款的委托书上签字。由于何元良帮了自家的大忙,因此罗兵并未多想就在代领款委托书上签了字。随后,何元良还给罗兵写下了一份“说明”,保证在15日内协助执行完毕;如果15日内未执行完毕,保证代邓颖支付38000元给罗兵。但是,到期后罗兵夫妻依然没有拿到一分钱。
6月20日,又一个长途客车驾驶员捎给罗兵两张何元良、邓颖都已经签了字的结算书。结算书上注明“邓颖与罗兵夫妇代理协议径行终止,并且将扣除先期医疗费用后的余款及相关费用交予何元良处”。罗兵夫妇非常惊讶:“邓颖是我们的代理人,代收的赔偿款应当交给我们,怎么会交到车主手中?”他们认为邓颖无权处理自己的赔偿款,超越了代理权限,拒绝在结算书上签字,并通过电话要求邓颖解释。
经罗兵核实,6月13日邓颖在保险公司领取了87240.44元保险赔款,6月20日,邓颖又从运输公司领取了27693元赔款。
一案未平 疑案又起
邓颖承认自己已经领取了十多万元的赔偿金,并表示已经将钱交给了何元良。对于为何不将钱交给罗兵却给了肇事车主,邓颖的回答让罗兵夫妇大为诧异。邓颖解释:“王桂英的儿子和女儿起诉了罗兵夫妇,也是我代理罗兵夫妇应诉的,法院判决罗兵夫妇赔偿22000多元,所以需要结算。我已委托了律师苟成东全权处理(结算)”。
罗兵认为,邓颖越权代理,并擅自处分赔偿款,侵害了他和妻子的合法权益,是一种涉嫌诈骗的行为。
根据邓颖出示的武侯区法院(2007)武侯民初字第156号民事判决书(简称156号判决书),称王桂英的儿子刘先平、女儿刘秀英去年11月28日委托三台县刘营镇人刘波,起诉罗兵夫妇、运输公司、陈光吉、第三人保险公司,要求赔偿45241元。法院今年4月23日作出一审判决,罗兵夫妇赔偿22620元,运输公司赔偿11262元,保险公司赔偿11358元。
邓颖称,支付了车主何元良垫付的王桂英的7万余元医疗费,再扣除诉讼费等费用,罗兵可得的赔偿款所剩无几了。而这份判决书载明,苟成东是被告陈光吉的代理人。
而罗兵对于刘先平、刘秀英起诉自己的事情却浑然不知,也没有委托邓颖代理。他质疑:“我儿子才三岁半,在车祸中也死了,为什么要为93岁的老人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在查阅相关卷宗时,罗兵发现,原告刘秀英是去年11月15日委托三台县人刘波起诉的,起诉时间是11月28日。而邓颖出示的委托书上的时间却是2006年9月19日,“我怎么会在起诉前就委托邓颖应诉了?”罗兵非常疑惑。
同时罗兵还发现,开庭前的公告上没有填写发布公告的具体日期;在庭审中邓颖对原告的一切主张、证据都“无异议”。罗兵还从法院了解到,邓颖一共领取了3份判决书,罗兵最后从法院领取了一份判决书原件。当他拿着判决书仔细一看,顿时惊呆了:这份判决书与邓颖给他的判决书复印件竟然不同!判决书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中,原件上载明是一个审判长李军和两个人民陪审员,而邓颖给的复印件上却只有李军一个人,职务是审判员。
当刘秀英得知自己已将罗兵夫妇告上法庭后表示:“我绝对没有委托过任何人替我去成都告罗兵、侯光凤以及那两家公司!我也不认识判决书上我的代理人刘波,至今没有收到判决,也没有得到一分钱赔偿。”
据刘秀英回忆,之前车主何元良曾建议她起诉,“只有通过打官司,保险公司才能赔钱。”
据悉,“原告”刘秀英、“被告”罗兵先后已经来到成都市武侯区公安分局报案,认为何元良、邓颖、苟成东、刘波涉嫌保险诈骗罪和诈骗罪。目前,武侯警方已经受理并着手调查这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