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本市已开始调研改善最低工资标准测算方法,并将通过集体协商确定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目前相当一部分竞争性行业、普通职工的工资增长相对缓慢,甚至出现在企业经济效益不断增长的情况下,职工工资收入多年得不到有效增长。由此导致低收入人群不断扩大,收入差距拉大等现象。对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市已开展对最低工资执行情况、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测算方法的科学性等调研,并拟将《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的修改计划列入2008年本市立法计划。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7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4.36元。明年通过修改最低工资规定,从制度上保障按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职工,其收入能够得到提高。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处柏澜副处长表示,明年起实施《劳动合同法》,职工发起集体协商谈判,企业不能拒绝,必须与职工协商;出现争议后,可暂停60天,由政府部门介入调解。这样以展开集体协商确定本企业的最低工资标准,保证企业中工资水平较低的职工,其收入能够得到适度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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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裁员三类人优先留用
信报讯(记方芳)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处调研员李长保在解读《劳动合同法》时介绍,明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首次在裁员的问题上确立了优先留用原则。
三类优先留用的人:
一类是签订了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合同的职工;
二是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
三是家庭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老人和未成年人的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