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12月27日),北京市建委和北京市工商局联合组织了众多物业方面的专家、业主代表、开发企业代表和物业公司代表对近期公布的《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进行公开听证,各方代表对诸多细节提出了大量意见,问题尤其集中在物业收费是否随物价系数调整,以及前期物业合同和物业合同文本是否应该合一。两局领导表示,会吸取各方建议尽快出台示范文本。
焦点一:前期物业合同与物业合同文本是否合一
业主代表北野(北野博客,北野新闻,北野说吧)指出,在房地产市场非常成熟的美国市场,类似《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就是一个合同,开发商其实就是大业主,保护大业主和小业主的利益是一致的,不应该有任何的区别。后期业委会和小业主可以增加条款。
业主代表蔡若焱也提出了相同观点,他认为《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确立开发商和普通业主相同的物业权利,即同物同权。这样一来有利于物业管理的延续性,二来有利于确保物业公司做出比较长期的规划,否则总是用短期行为调整物业服务行为对业主是不利的。
而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副所长、北京市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节指导委员会委员季如进和几位业主代表则不同意将两个文本合一,他们认为,前期物业服务的特点是三方签署,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与未来的广大业主。而开发商的角色非常特殊,开发商既是大业主,同时也是生产商和销售商,有他自身的利益。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苗乐如则指出,确实应该开拓视野,充分的借鉴市场经济国家处理这个问题上的方式和经验。但美国和中国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体系还是存在一定差别,比如美国没有商品房预售,都是现房销售,因此还要考虑到我们的现状进行衔接。
焦点二:物业费随物价指数调整
季如进、北野、徐北风、蔡若焱等多位代表对于物业费建立价格联动机制表示认同。
北野提出,从实践中发现,一旦定了物业费,再想通过三分之二业主同意上调物业费的机会是不可能的。面对物价的波动,建议有关方面在物业构成方面为了保护双方的利益,将能源的上涨、人工成本的上涨,按照通货膨胀率加到物业费里面。
物业协会徐北风说,CPI指数随着通货膨胀每年几乎以5%的上涨速度,物业费不能提高,在行业恶性竞争的情况下发展,物业员工素质也在下降。
季如进赞成建立价格联动机制,并建议联动机制可以与发改委同步,但主要限于人工费等方面,将物业费所有方面完全用CPI指数不太合适。
先通后善 尽快出台
会上,代表们还提出了物业服务标准在合同中明示,违约责任条款加以细化和明确,明确保修责任哪些应该由开发商承担、哪些由物业公司承担,终止合同时物业怎么移交,如何将保安从物业中剥离出来以免发生业主遭保安毒打的事件,物业企业收费能不能鼓励有收益等等。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物业管理处处长赵成介绍,目前,北京市的物业服务企业2900多家,从业人员20多万人。近年来因物业服务引发的纠纷呈上升趋势,重要的原因就是合同不规范,出台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正为了减少物业管理矛盾纠纷。
两个示范文本已于今年10月26日至11月11日公开向市民征求意见,曾经在首都之窗和北京建设网站、搜狐网、焦点房地产网上向市民公开征集意见。
由于物业服务合同文本涉及到多方利益,征集意见的过程也非常复杂,季如进建议先通后善,先整合各方意见出台,再逐步完善。对此,北京市建委副主任苗乐如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崔建立表示,将根据大家的意见进行完善,尽快出台两份文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