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拟规定商场、饭店、旅馆等公共服务单位的内部公共厕所应当在营业时间内对外免费开放。
昨天,市政府法制办就北京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送审稿)正式向市民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的期限从2月19日至2月29日。市民可以登录市政府法制办网站提交建议。
平房公厕应24小时开放
《办法(送审稿)》规定,本市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厕所对社会公众免费开放。而平房居住区设置的公共厕所应当24小时对外开放。
另外,《办法(送审稿)》要求本市商场、饭店、旅馆、体育场(馆)、停车场等公共服务单位的内部公共厕所应当在营业时间内对外开放。
公厕维护明确责任主体
《办法(送审稿)》明确了公共厕所维护管理责任主体,对公共厕所的维护、保洁、清洁等服务标准和维护管理责任人的具体维护管理职责提出了明确要求,将公共厕所的维护保洁服务纳入标准化管理。
各行政管理部门应结合各行业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各行业的公共厕所维护管理标准,并公布实施。
大型活动要设临时厕所
《办法(送审稿)》规定,举办大型商业、文化、公益等活动,现有公共厕所不足时,举办单位应按照要求设置临时厕所,按照标准做好保洁服务,并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撤除。
城镇地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临时厕所。建设工程竣工后,及时清除临时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