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要求
(一)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艺术设计、建筑学、影像设计、信息设计、产品设计、空间设计专业报考要求:
1.报名方式:考生必须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07年3月6日、7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3.考试时间:2007年3月10日、11日;
4.报名考试地点:详见“专业考试”栏目;
5.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供本省艺术类高考考生报名号,组织艺术类统考省份的考生必须提供本省专业统考合格证;其它报名材料详见我院《2007年本科招生简章》,
6.报考费 260 元。
(二)美术学专业报考要求:
1.报名方式:面报、函报均可;
2.报名时间:函报 3月1日—3月15日(以收到邮戳为准);
面报 3月2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3.面报地点:学院本部;
4.考生报名时须提交的报名材料详见我院《2007年本科招生简章》,此类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户口所在省艺术类高考考生报名号,如无考生报名号视为审查不合格。函报考生须将上述材料和汇款凭单用特快专递一袋寄出(身份证只交复印件),材料不齐备者不予发放《文化课考试通知单》,如未用特快专递邮寄,致使报名材料丢失影响报名者,后果自负。
5.报名及专业审查费:100 元(函报者必须通过邮局汇款,须在附言中注明报考美术学专业)。
二、专业考试报名、考试地点及时间点击查看
注:为方便考生报考,合理分流考生人数,确保考生考试条件,请考生就近选择考点参加专业考试。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广东、广西、海南、江西、福建、上海、江苏、安徽、浙江、湖南、湖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宁夏、甘肃、陕西、青海、新疆的考生必须在沈阳、青岛、武汉、南京、成都、广州、兰州七个考点中任选其一参加考试,不得在北京应考,请以上省份的考生严格遵守此项规定,违者后果自负;其它省份考生可在八个考点中任选其一参加考试。
三、招生专业名称、招生人数、学制、考试科目、学历及学费 点击查看
四、华侨及港、澳、台人士报考要求
华侨及港、澳、台人士报考我院须参加我院专业考试(可任意选择专业考点),专业报名及考试要求与内地考生相同,专业考试合格者,凭我院所发《文化课考试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港、澳、台、华侨文化课联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