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购物的普及给顾客带来了极大方便,但虚假、欺诈广告仍是络绎不绝。近日,民盟财经支部盟员、中元国际投资咨询公司高级工程师郭丽向北京市人民政府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建议,成立电视购物行业协会,打击电视购物虚假信息。
郭女士举例说,各家电视台推出的购物节目品种多样,如一款祛斑美容仪,在电视里频繁做广告,宣传其疗效,广告中除了留有一部北京区号的电话,消费者很难找到其实体经营店。记者在“3·15”投诉网上也看到多位消费者提出购买电视购物产品后遇到的疗效夸大、退货难等问题,郭女士说:“对这类虚假广告,因其没有销售场地、办公地点,工商局、派出所很难对其治理。”
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同年4月11部委还联合制定《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方案》,郭女士表示,电视购物中出现的很多广告企业都无视文件规定,商家钻空子,所以虚假广告死灰复燃。
郭女士建议,希望成立电视购物行业协会,对入会企业收取信誉保证金,制定行业行为准则,打击商业欺诈,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对屡教不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企业给予重罚。其次,电视购物应提供可靠的售后服务联系场所,才能在电视媒体上播出,这样出现质量问题,才能使消费者更方便地与厂家取得联系,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