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汽车租赁安全事故报告规定(试行)》公布
2008-04-08 08:43 来源: 望京网
  昨天,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公布了《北京市汽车租赁安全事故报告规定(试行)》。根据《规定》,租赁企业应当在租赁汽车发生安全事故30分钟内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汽车租赁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当场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重伤三人以上的,企业负责人应向属地交管部门和本企业上级主管单位报告,报告的时间应在发生事故后30分钟内,或者接到报告后20分钟内;造成轻度损失的,可仅向本企业上级主管单位报告。

 论坛精选
·到了香山哪能不进香山 ·小雨中登顶香山寺!
·从下面的图你能看到哪 ·南植这片醉美的莫奈水
·醉美的南植睡莲又来啦 ·日落时分
·今天去十三陵看到的绝 ·签到
·签到 ·浮光跃金、水天一色:
·炸鸡当前,减肥靠边站 ·金勾月牙儿
·俏皮的“不倒翁”。 ·怀疑非亲生父子决裂40
·夜的云 ·下周的主食~杂粮馒头出
·签到 ·没有蚊子
·伊朗军方:对每名入境 ·不上班的日子却可以这
望京网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