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当场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重伤三人以上的,企业负责人应向属地交管部门和本企业上级主管单位报告,报告的时间应在发生事故后30分钟内,或者接到报告后20分钟内;造成轻度损失的,可仅向本企业上级主管单位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