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了2008年北京中招加分项目资格。与去年相比,特长生认定方面作了较大调整,取消了部分个人项目以及北京市青少年创新思维(DI)竞赛、中小学生百队足球赛第一名。
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加分项目,包括市级三好学生;归侨(华侨)子女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和少数民族;烈士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的随任子女回国就读的初中毕业生等考生,可在今年中招录取时享受优先录取、加1分、加10分、加20分的优惠政策。
另外,在市教委推荐的19项艺术、科技、体育类竞赛、时事竞赛活动中,获得规定名次的考生可认定为特长生,中招中享受每科加1分。今年在名次认定中强化了集体项目比赛,取消了部分个人单项得奖,今年这一比例提高到30%,同时,还取消了文艺、科技类推荐项目中,学生艺术节区县预赛个人项目一等奖获奖者。另外,今年中招特长生认推荐项目比去年减少了两项,取消了北京市青少年创新思维(DI)竞赛、中小学生百队足球赛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