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岁的农民赵某伙同60岁的母亲持伪造的医院住院单,骗取农村合作医疗费9万余元。昨天,记者获悉,母女俩被丰台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刑。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母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2006年1月至2007年6月间,赵某与其母石某使用假的住院单据,从村委会报销农村合作医药费,共骗得92355元。据赵某交代,这些假住院单据是她从他人处购买的,被冒充的医院有中日友好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赵某以为她本人、她的妹妹、她的父亲报销医疗费为由,进行“报销”。
2007年7月5日,赵某让母亲石某持伪造的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住院单据,去村委会骗取农村合作医疗费13292元。当时,母女俩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