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瑟斯”休闲服专卖店的多名店长和领班,认为总公司经常要求他们在节假日加班,却没有付给相应报酬,便将他们的“东家”诉至东城法院,索要补偿。昨天上午,7名该专卖店员工来到法院,参加该案的庭前谈话。
“阿瑟斯”属于智威服饰公司旗下的一个品牌。该公司是一家香港公司,2004年进入中国市场。
望京旺角店店长冯先生称,他们7个人分别在2004、2005年进入“阿瑟斯”各个专卖店工作,其中6人在店内担任店长或者领班职务。但是他们入职后,公司没有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劳动保险。因职业特点,节假日和双休日经常加班,却从没有得到国家规定的加班时间劳动报酬。此次起诉的7人中,女孩田某索要费用数额最高,近12万元。
智威服饰公司承认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支付社会保险。但该公司代理人称,公司每月都是将工资发放到店长的银行账户,由店长发放员工工资。因此,这些员工是否加班公司没有记录,不同意支付休息日加班费。但公司表示,可以补偿此前两年内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
庭下,智威服饰代理人介绍,目前公司已经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也正在按规定执行。
该案将择日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