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大学生“村官”即日起正式享受公积金福利。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人事局、市财政局三部门昨天联合下发了《关于北京市到京郊农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的高校毕业生建立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从即日起,本市所有大学生“村官”和选聘到农村中小学支教的高校毕业生将开始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同时,在文件下发之前的住房公积金在“村官”个人补缴应缴存部分后,单位也应为其补缴相应的住房公积金。
据人事局发布的数据显示,从2006年到2007年,北京共选聘了5041名大学生“村官”到京郊农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今年,北京市将再选聘第三批3000名大学生“村官”,并在6月底开始赴岗。
根据三部门昨天下发的通知,将由区县专门的机构(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大学生村官建立住房公积金。另外,对前两年已担任“村官”的大学生,通知中明确规定,在文件下发前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补缴应缴存部分后,单位方能为其补缴相应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所需经费将由市、区县两级财政按照1比1的比例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