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课后管理班收费,要学生自愿交纳,学校不得强制;2009年底,为体改校转制的时间底线。昨天,北京市教委出台2008年规范教育收费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学校违规办班乱收费、强制性服务收费,以及滥印、滥发教辅材料的行为都列入今年的严查范围。
该意见中明确了体制改革校的转制时间底线,即到2009年底,全市体改校必须全部清理规范完毕。
针对目前至2009年的“过渡时期”体改校收费问题,文件中表示,现有改制学校要符合“四独立”原则,未做到“四独立”的改制学校执行公办学校的收费政策。所谓“四独立”就是指独立的法人,独立的经费核算、人事管理,独立的校舍,独立进行教育。
今年政策在择校生的“三限”原则和捐资助学政策上都与去年基本保持一致。另外,北京市今年将严查强行推销、统一代办学生商业保险,以及强制学生统一订购或购买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学习用具、生活用品的行为。
此外,公办学校接收无本校学籍学生乱收费,以及公办学校以“一校两制”、“校中校”、“校中班”等名义乱收费的行为也要严查。(记者王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