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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救灾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延期偿还
2008-05-28 13:10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27日)通知,参加四川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的工作人员,由此导致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法正常还款,出现贷款逾期的,不作逾期处理,不收罚息,不作不良信用记录。在抗震救灾工作结束后,由借款人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参加抗震救灾工作证明,可一次性偿还抗震救灾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底,北京地区建立住房公积金单位数53693个,职工人数398.32万人。按照北京市统计局确认的统计口径计算,住房公积金归集覆盖率为98.33%。截至2007年底,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424.10亿元,提取720.90亿元,余额703.20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39047笔,金额739.92亿元,回收金额363.65亿元,余额376.2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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