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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文嚼字语文差错央视第一
2007-01-26 09:17 来源: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   《咬文嚼字》编辑部日前公布了2006年中国出现频率最多、覆盖面最广的十大语文差错,尤其央视更是由于节目众多,而“荣登”“差错榜榜首”。在采访中,《咬文嚼字》主编郝铭鉴表示,一方面媒体从业人员应提高文化素质,另一方面应切实建立管理制度。
在此次公布的“十大语文差错”中,一些错误看起来很简单。如把“像”错写为“象”,比如“象他这样的人”就是错误的;把“神舟六号”的“舟”字错写成“州”字;把“即”字和“既”字用错,如“既来之”错为“即来之”;把“哈密瓜”写成“哈蜜瓜”等。
在诸多错误中,电视剧、电影、广告无疑是语文差错的重灾区。在《咬文嚼字》认定的3551条差错中有2238条是电视剧、电影、广告中的,占总数的63%。《咬文嚼字》认为,电视从业人员,特别是节目主持人的文化素质不高,是造成电视媒体中语文差错率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
郝铭鉴介绍说,10万电视观众一共给12家电视台提出了数万条意见,《咬文嚼字》最后认定了3551条,平均下来,各电视台大约每月出现300条差错。许多深受观众喜爱的节目主持人,经常出现一些很低级的差错。比如李咏曾在一个综艺节目中把白居易《琵琶行》诗中“曲终收拨当心画”一句中的“拨”误读成了bá,正确的读法是bō。主持人李彬还把曹禺《雷雨》中的经典人物蘩漪,归在老舍的《四世同堂》中。李湘在列举苏轼描写月光的诗词名句时,居然把李白的“床前明月光”也念了出来。甚至知识性栏目《幸运52》也犯错,节目中曾有这样一道题目:“豆蔻年华专门指多大年纪的少男少女?”提供的正确答案是“十三四岁的少男少女”。其实豆蔻年华指的是十三四岁的少女,不指少男。
针对《咬文嚼字》发现的这些情况,郝铭鉴表示,一方面媒体从业人员应提高文化素质,另一方面应切实建立管理制度。他表示,电视的娱乐性很强,电视台自然会把主要精力放在节目的“大众性”和“娱乐性”上,对节目内容的知识性语言表述的准确性注意得不够。而且目前电视剧、电影、广告中的语言文字运用出现无人监管状态。“电视台播出的电视剧、电影、广告,一般不是电视台自己制作的,其中的语言文字运用出现无人监管状态,许多电视台都表示对其中的差错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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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
2006十大语文错误
一、电视字幕的常见别字是:象。如:“威力就象一颗原子弹一样。”“象”应为“像”。“象”曾是“像”的简化字,1986年重新公布《简化字总表》时,“像”字恢复使用。在形象上相同或有某些共同点时用“像”。
二、干支纪年的常见错误是:丙戍年。如:“千姿百态的狗,成了丙戍年贺卡的主角。”“丙戍”应为“丙戌”。戌,音xū,地支的第十一位,对应的属相为狗。戍,音shù,义为防守,和地支无关。
三、社会热词的常见错误是:神州六号。中国宇航员乘坐的飞船取名为“神舟”而不是“神州”。“神州”是中国的代称。
四、出版物中容易混淆的字是:即/既。如:“即来之,则安之。”“即来之”应为“既来之”。“即”,音jí,有未然义;既,音jì,有已然义。两字音近而义殊。
五、街头招牌中常见的繁体字错误是:美發。如:“美容美發中心”。滥用繁体字不合用字规范;即使用繁体字,“美髮”也不能写作“美發”。“發”,音fā,是“出發”的“發”;“髮”,音fà,是“头髮”的“髮”。两字均简化为“发”,但音、义并不相同。
六、常用文体中容易混淆的词是:启示/启事。如:“招聘启示”。“启示”应为“启事”。“启事”义为公开说明某事,是一种公告性的文体;“启示”义为启发提示,和文体无关。
七、商品名称中常见的错误是:哈蜜瓜。如:“哈蜜瓜是甜瓜的一个变种。”“哈蜜”应为“哈密”。哈密瓜因新疆地名哈密而得名。
八、标点符号常见的错误是:信封上误用括号。如:“王伟先生(收)”。括号是用来标明注释性文字的,“收”字并非注释。
九、容易张冠李戴的引文是:“食色,性也。”如:“孔子说‘食色,性也’,至今仍被奉为至理。”“食色,性也”一语出自《孟子·告子上》,它是告子而不是孔子说的。
十、文史知识常见的错误是:八国联军火烧圆明园。圆明园是于1860年被英法联军抢掠并烧毁的。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北京,肆意践踏中国主权,其时圆明园已是废园。

望京网友阳光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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