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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未调整
2007-01-26 11:30 来源: 竞报

  本报讯  近日有媒体报道:“北京拟调整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该报道称:“本市拟将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年收入上限下调为4万元,家庭住房标准也相应地下调为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而目前已经通过审核的持表待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人群,家庭年收入在4万到6万元的将被分流出来,作为中等收入家庭改买限价商品房。” 但北京市建委昨日对此公开澄清,该报道严重失实。  
   
  市建委表示,对经济适用房有关政策调整问题,北京市建委领导和有关部门从未接受过任何媒体的采访。据了解,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正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对北京市经济适用房建设、分配等政策问题进行系统研究,目前,并未形成有关决定。

望京网友清风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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