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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再次出售政策要变 今年将部分公开销
2007-01-29 11:13 来源: 法制晚报

  2007年以后,定向销售给拆迁户的经济适用房要想再次出售,将不再遵循现有政策,新政正在制定之中

  今年会有一部分公开销售 东坝、南苑、黄村、定福庄成新址

  2007年以后,定向销售给拆迁户的经济适用房要想再次出售,将不再遵循现有政策,新政正在制定之中,现有经济适用房的销售政策是五年内不许上市交易,五年后上市须交10%的税款。

  市建委副主任上午透露,今年将专门建立审核经济适用房的机构,并将审核权限下放到各区县,今年经济适用房中将有一部分公开销售,这意味着“经济适用房只定向销售给拆迁户”的政策发生了改变 。

  市建委表示,对于拿经济适用房套利的个人,政府将收回房子,对中介机构则将取消其营业资格。

  今年经济适用房的选址又有一部分公开,主要分布在石景山、丰台和朝阳区,包括东坝地区、南苑地区、黄村、定福庄等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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