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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硕鼠 一亿元“打水漂”真相
2007-02-01 08:59 来源: 新浪网

  中国银河证券公司北京望京西园营业部原总经理杨彦明,以为本单位运作资金为名,挪用公款2540万元,鲸吞7216万元,成为中国证券业界被判处死刑第一人。从案发直到被判死刑,他都负隅顽抗,拒不交代,办案组经过艰苦细致的调查工作,终于摸清巨款的走向……

案情回顾: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杨彦明于1998年6月至2003年8月期间,利用担任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交易营业部(先后更名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北京虎坊桥证券营业部、北京望京西园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多次采取指使营业部财务人员从该营业部假借他人名义设立的账户内提取现金等手段将该营业部资金共计人民币6840余万元侵吞;2002年1月至4月间,杨彦明利用职务之便,在其担任总经理的证券交易营业部用于股票交易的资金从其他营业部转回过程中,多次采取指使他人从中提取现金的手段,将人民币376万元侵吞。

  2000年8月至12月期间,杨彦明利用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将其所在证券营业部资金2480万元挪至其个人控制的北京佳杰堂物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用于购房等经营使用,案发前尚有人民币1270万元没有退还。另外,杨彦明还被指控将其所在的营业部资金共计人民币60万元用于个人进行期货交易。案发后该款已退还。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杨彦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公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数额特别巨大且不归还,应当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开庭后,面对公诉人和法官的提问,杨彦明对大部分指控加以否认。他只承认曾提过300万元人民币作为佳杰堂物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而这家公司实际上由杨彦明等人控制。杨彦明还承认曾从营业部提取了200多万元人民币给了佳杰堂公司任职的其内弟刘某。除此之外其余几千万巨款,杨彦明则说不清楚,不承认其将这些钱贪污或挪用。

  另外,从公诉人的询问中得知,杨彦明在案发后两次试图自杀,都没成功。当回答为什么要自杀时,杨彦明回答说:“我的人生和工作都非常失败,我以前自认为什么事都明白,现在却很糊涂,连自己都说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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