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12月3日市市政管委与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发布《关于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本市违规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通告》(2008年通告第4号,以下简称《通告》)的要求,自12月19日起,各级城管执法机关将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尚未自行拆除对违规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进行强制拆除,确保户外广告规划及市容环境秩序良好有序。据了解,在通告规定的自拆期内,共有13块违规大型户外广告自拆完毕,约占全市强拆数的50%。
北京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强调,根据《通告》对于已进入强拆程序的,相关责任人在被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的同时,拆除费用也将由责任人承担或者以拆除后的户外广告设施予以折抵。另外相关责任企业和责任人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将被录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相关行业信用系统,由相关部门禁止和限制其参加本市户外广告使用权招标等活动。
市城管执法局希望广大的企业和单位,选择合法的方式和载体发布广告。使用违规的户外设施发布广告即损害发布者的企业形象,破坏了广告规划及市容环境秩序,还会造成较大损失。希望有关的违规广告设置单位、广告公司能够顾全大局、严格自律、加强管理,配合政府部门共同做好我市的户外广告管理控制工作。
为继续巩固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户外广告整治成果,维护首都良好的户外广告管理秩序,继11月2日,城管部门拆除位于机场南线的6块违法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后,市市政管委与市城管执法局于12月3日联合发布通告,将对我市违规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行为开展集中治理整顿,要求相关的所有人和管理人限期于12月18日前自行拆除违规设置违法户外广告。
奥运会、残奥会筹办期间,各级城管执法机关按照“新北京、新奥运”的环境建设要求,将户外广告的整治工作作为2008年城市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开展各项工作,截至2008年10月,全市城管执法机关共拆除主要道路大型违规户外广告1015块,户外广告管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残奥会结束后,市城管执法机关继续在重点路段严厉打击了违规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行为。2008年11月,市城管执法机关在机场南线两侧共拆除违规设置大型户外广告8块,维护了首都良好的户外广告管理和市容环境秩序。